2026年以来,安全技术服务行业在监管体系建设与执法力度层面迎来了系统性升级。随着新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与全国性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推进,行业正加速从粗放发展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监管的新阶段。
新版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制度框架全面升级
2026年5月1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0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在保持原有体例结构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文内容进行了系统调整,修订后正文共37条,其中新增6条、修改27条。
新办法从多个维度强化了行业管理。在机构准入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条件,明确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等硬性要求。在技术服务行为规范方面,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变化,完善了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项目组长须为专职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具备高级职称或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四年以上。在法律责任方面,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机构不再具备资质条件、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将出具虚假、失实报告和租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安全生产法保持一致。
全国专项治理行动启动,六个月内集中整治乱象
2026年7月5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应急厅函〔2026〕239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覆盖多个重点领域:包括是否存在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资质过期从事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挂靠、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转包、分包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更改或简化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的情况;以及2023年以来出具的报告是否存在虚假、失实情况等。在时间安排上,2026年7月至9月为执法检查阶段,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机构进行执法检查;10月至11月为督导检查阶段,应急管理部将对部分省份机构出具的法定报告开展抽查,重点核查重大及典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所涉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地方监管同步推进,智慧平台赋能精准监管
在地方层面,多地应急管理部门同步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某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从8个方面全面整治机构经营管理乱象,清退不具备从业基本条件的机构,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智慧监管手段正在加速赋能安全技术服务行业。某省应急管理厅开发建设的智慧监管平台已于2026年6月上线试运行,采用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外省机构线上签到、从业告知一键办理、评价过程全流程管控、评价报告赋码核验等功能,着力破解安全评价机构监管难点问题。随着监管体系的持续完善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安全技术服务行业正朝着更加规范、透明、高质量的方向稳步迈进。

